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14号),现将《国能安吉梅溪2×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国能安吉梅溪2×9H级燃机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
二、建设单位:国能(浙江安吉)发电有限公司
三、建设内容:国能安吉梅溪2×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位于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新建500kv升压站一座,本期建设2台容量为960MVA的主变,2台容量为26MVA的厂变,主变户外布置,配电装置GIS户内布置,本期设2个500KV出线间隔,不设500KV 电抗器及备用变。升压站位于主体工程厂区内。
四、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专家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
五、公示期为:2026年9月8日~10月10日
六、意见反馈方式: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以下途径反映,我们将及时进行反馈。
建设单位国能(浙江安吉)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:13566590183。
验收监测(调查)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电话:0571-88075297。
附件1:国能安吉梅溪2×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附件2:国能安吉梅溪2×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配套500kV升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